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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罗莱®
培莫沙肽注射液

通用名称:培莫沙肽注射液

商品名称:圣罗莱®

英文名称:Pegmolesatide Injection

汉语拼音:Peimoshatai Zhusheye


培莫沙肽注射液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培莫沙肽注射液 

商品名称:圣罗莱 

英文名称:Pegmolesatide Injection 

汉语拼音:Peimoshatai Zhusheye

【成份】

本品活性成份为培莫沙肽。 

化学名称:N ε,22 ,Nε,22’-({N α ,N ε-二[ω-甲氧基聚(氧乙烯基)羰基]赖氨酰-β-丙氨酰基}亚胺基 二乙酰基)-二(乙酰基甘氨酰-甘氨酰-苏氨酰-酪氨酰-丝氨酰-半胱氨酰-组氨酰-苯丙氨酰-甘 氨酰-丙氨酰-亮氨酰-苏氨酰-色氨酰-缬氨酰-半胱氨酰-精氨酰-脯氨酰-谷氨酰胺酰-精氨酰- 甘氨酰-β-丙氨酰-赖氨酰胺)环(6-15:6’-15’)-双二硫化物 

化学结构式:

分子式:C231H344N72O64S4•(C2H4O)2n

分子量:45036.65±4000Da 

辅料:磷酸氢二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氯化钠、注射用水

【性状】

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
【适应症】

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慢性肾脏病引起的贫血,包括:

1、未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(ESA)治疗的成人非透析患者;

2、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的成人透析患者。 

本品不适用于在需要立即纠正贫血的患者中替代红细胞输注。

【规格】

(1)0.5ml∶2.0mg

(2)1ml∶4.0mg

(3)1.5ml∶6.0mg

【用法用量】

在开始本品治疗前,应纠正或排除其他贫血原因(如维生素缺乏、代谢或慢性炎症疾病、出血等)。

给药方式为每4周一次,皮下注射。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注射给药。

本品应当在具备肾性贫血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监督指导下使用。

1.未接受ESA治疗的非透析患者:

初始剂量

当患者血红蛋白(Hb)水平低于10.0g/dL时,开始本品治疗。

本品的初始给药剂量为0.04mg/kg,每4周一次,皮下注射。

剂量调整

在起始治疗阶段,建议每2周监测1次Hb水平,直至其达到稳定,随后每4周监测1次Hb。治疗期间建议根据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4周内Hb变化情况,每4周进行一次剂量调整,以使Hb水平达到目标范围(一般为10.0~12.0 g/dL,可参考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),单次最大给药量为0.08mg/kg(按公斤体重计算)。

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: 

如果Hb水平在12.0~13.0g/dL内,则减量25%。

如果Hb水平超过13.0g/dL,暂停给药直至Hb≤12.0 g/dL,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25%。

在起始治疗阶段,如果Hb水平上升速度过快,可下调给药剂量,或根据医师判断暂停给药,以缓解快速应答: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1.0g/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.0 g/dL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25%;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.0g/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3.0g/dL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50%。

如果为使Hb维持在10.0g/dL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给药剂量,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25%或50%的比例每4周上调用药剂量。

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1次。 

2.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透析患者:

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且血红蛋白水平稳定的患者,在转换为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明显的Hb水平波动,建议转换前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评估,谨慎转换。

初始剂量

目前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慢性肾脏病(CKD)透析患者可以换用本品治疗。本品的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换药前每周利血宝的用药剂量按表1进行换算。替换过程中,患者在接受最后一次促红细胞生成素给药后,需间隔一周才能接受首次培莫沙肽给药。

表1.促红细胞生成素的剂量换算表

 

剂量调整

治疗期间应根据患者 Hb 水平变化情况调整本品剂量, 以使 Hb 水平达到目标范围 ( 一般为 10.0~ 12.0 g/dL ,可参考 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),之后以该剂量进行维持治疗。

在替换治疗初期,建议每 2 周监测 1 次 Hb 水平,直至 其达到稳定,随后每 4 周监测 1 次 Hb 。治疗期间建议根据 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 4 周内 Hb 变化情况,每 4 周进行 一次剂量调整,以使 Hb 水平维持在目标范围,单次最大给 药剂量为 6 mg。如实际给药剂量在最低维持剂量 0. 1 mg 时, Hb 仍在 11.0~ 12.0 g/dL 范围或上升速度过快,推荐暂停给药。

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:

如果 Hb 水平在 11.0~ 12.0 g/dL 内,则减量 25%。

如果 Hb 水平超过 12.0 g/dL ,暂停给药直至 Hb≤11.0 g/dL ,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 25%。

在替换治疗初期,如果 Hb 上升过于迅速,如在 2 周时 间内上升超过 1.0 g/dL 或在 4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2.0 g/dL 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 25%;如在 2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2.0 g/dL 或在 4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3.0 g/dL 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 量减少 50% ,以缓解快速应答。

如果为使 Hb 维持在 10.0 g/dL 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 给药剂量,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 25%的比例每 4 周上调用药剂量。 

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 1 次。 

应答不佳 

在对本品应答不佳的患者中,应考虑是否存在应答不佳 的其它原因,如排除导致 ESA 低应答的其它因素仍应答缺失, 考虑继续治疗对患者无获益,可更换治疗(见【注意事项】)。 

中断治疗 

通常本品的治疗属于长期治疗,可根据医嘱在任何时间中断治疗。 

漏用剂量 

如果漏用了 1 剂培莫沙肽,应尽快补充注射漏用的剂量, 然后按照处方的给药频率重新开始接受培莫沙肽治疗。 

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 

肝功能不全:暂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。 

老年人: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(参见【老年用药】)。 

儿童:尚无本品用于 18 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。